京ICP备2023000331号-32 投诉举报:315 541 185@qq.com
劳动争议调解指的是什么?
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,由于社会保险、薪资、福利待遇、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,由第三方(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、争议调解中心等)进行的和解性咨询,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、和解方式等的说明。
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不受理?
一、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;
二、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;
三、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;
四、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;
五、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;
六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。
若不满足以下情形,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。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条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,适用本法:
(一)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(二)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。